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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药品“零差价” 3年为百姓节省3亿药费

更新:2014/12/2      点击:
  12月2日讯 药品买来什么价,卖给老百姓什么价。2011年10月1日,芜湖市、县两级公立医院统一取消药品加成,在全国率先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截至2014年9月底,累计三年的零差率销售,减轻百姓药费负担3.46亿元。
 
  医药分开改革破除“以药养医”的弊病,而改革能否顺利推行,必须解决“谁来补差价”的问题。通过药品供应链环节挤压利润和科学管理创出“药品供应链增值服务费”,为政府财政“减负”,这种补偿途径成为我市药品零差价销售改革中的一大创新和特色。
 
  改革三年来,共创收药品供应链增值服务费4.01亿元,弥补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收入。在市、县两级政府没有专项财政投入的情况下,确保了公立医院平稳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和公立医院持续稳定发展。
 
  药品改革不仅仅是降药价,督促合理用药,杜绝“大处方”,我市还专门制订了《芜湖市医疗机构第三方处方点评管理制度》,组建临床药物合理应用专家指导队伍,开展合理用药监管工作,同时建立处方评价结果公示制度,修正医生不良处方行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记者从市药管中心了解到,临床合理用药正是今年重点监测内容。基本药物和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月度监测、第三方处方点评、建立抗菌药物监测评估制度等从多方面加强了对临床用药的监控。截至9月底,基本药物在芜湖公立医院使用金额比例为36.5%,比2013年高出4个百分点。1-9月,抗菌药物在公立医院的使用金额比例为15.8%,推进了临床合理用药。
 
  经过不断摸索和完善,目前我市药品采购、管理、监管的全流程逐步规范化。确定了药品集中采购及零差率销售实现路径,建立起明晰的集中采购和支付管理制度,建立了药品采购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今年以来,市药管中心还加强了新药引进、品种增补、品种替换及淘汰的管理流程,保障临床供应的同时,动态分析评估,掌握药品零差率政策对患者就诊费用影响的持续效果,为后续完善和调整政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