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企业大考临近 取消统一定价还只是开始
“取消统一定价之后,下一步就是省级政府招标。”史立臣说道,“根据目前的改革方向,省级政府招标应该会被取消,也就意味着医药企业即将面临大量的医联体(医院联合体)与单体医院。”
在目前各省均施行的药品招标制度中,每年由各省发出药品采购公告,而药企的竞相投标之后,中标价即为医院采购本企业药品的最高价。相当于招标办的成为众多医院以及医药企业之间的议价平台,而药企基本上只需要同招标办沟通。这一环节一旦撤销,医药企业的产品定价就需要同每一家单体医院进行沟通,这也意味着巨大的谈判成本。
据史立臣介绍,目前美国就有医院自发形成的医联体,一些国家也有政府主导的,并委托一家企业为他们采购药品,要求要拿到最低的价格。“中国也会形成这样的医联体,可以节省交易成本,并形成谈判优势。当然这种变化只是短期的,之后还会涉及新层面的改革。”
目前,全国各地分布着约6800家城市公立医院。2010年,我国在17个城市启动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2014年试点城市扩大到34个,今年改革试点城市将增加到100个。
“这也就意味着17年之前,医药企业还可以同医院议价,但17年之后又会产生新的模式。因为要破除以药养医,就必须要砍掉医院内部的药房,或者至少砍掉很大一部分,就会形成新的药房托管机制,医保、医院、药房、药企,新的议价结构会逐渐形成,医药企业要从现在着手准备。”
利润压缩倒逼药企转型
除了统一定价的最高限制之外,药企最终的产品价格还要经过省级政府的统一招标这一环节,此外“二次议价”从隐性到显性,这也正是目前药价被压低的主要门槛。
“招标价被压得太低了,我们已经有部分药品在今年的省级药品招标中弃标了,而且是我们的独家药品。这种现象不止我们一家。”赵华是刚刚进入某大型国有控股药企的市场部工作人员,虽然对于国企工作的稳定性比较放心,但是药企普遍面临的生存压力,以及不时传来的其他企业的裁员消息还是让他感到担忧。
2014年,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对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进行改革,取消药品政府定价,通过医保控费和招标采购,药品实际交易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同时对取消政府定价后的监管措施做了明确规定。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将按照“统筹考虑、稳步推进”的要求,从四个方面加强监管,促进建立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引导药品市场合理形成价格。
史立臣认为,这项政策意味着此前被明令禁止的“二次议价”的公开化。
湖北、安徽、浙江、河南等省份先后放开二次议价。在省级药品招标已经将价钱压得很低的基础上,再由医院出面同药企议价,进一步的压缩使得很多企业出现了困境,小企业甚至难以为继。
据上述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介绍:“今年的招标和议价,政府会先设定一个值,一般会比去年的招标价格低10%~20%,如果你不接受就不可能中标,很多企业因为产品成本较高,就只能退出招标,最终一些原本价廉的优质药品就不能进入市场。”
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分析称,造成医药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增长放缓的主要因素包括,医保控费扩大实施范围,医疗机构医药费用增长幅度受到限制;药品招标促使制剂价格继续降低,2014年公布中标结果的地区药价不同程度下降;非处方药销售增长慢。根据医药商业统计快报,2014年药品零售市场比上年增长8.6%,增速降低3.4个百分点,慢于整体市场增速。
黄屹认为,目前医药企业的主要压力就是国家政策对于市场非理性的干预较多。“当省级招标价格比成本还低时,产品的质量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了。同样的产品,虽然我的质量更好,但价格达不到要求,劣币驱逐良币,使得很多质量合适的产品并没有被采用。”
“我们目前压低招标价格的倾向与日本的药品价格管控比较相似,同样是比较严苛,但是我们保证药品质量的体系又没有跟上。”黄屹表示,“压价有一个限度,不能低于成本。日本可能就将这个价格设定在保证质量的药品成本之上,而我们有时的价格只能购买到质量并不合适的药品。”
赵华还向记者介绍:“药品的价格里面确实存在一定的百分比是用于非正规营销手段的,但是利润的压缩如果直接导致与医院或医生的沟通不畅,那么你的销售业绩就会受到影响,进而企业收入减少,只会形成恶性循环。”
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医药行业的很多人员都面临转行的压力。“医药企业也在探索一些新的模式来转嫁这种利润压力,比如将原有的医药代表(销售雇员)转变为‘合伙人’模式,即医药代表需要自己承担销售风险,库存积压企业并不理会,但是业绩优秀的话收入也会有很大的提升。”黄屹说。
据了解,利润的减少对于医药企业的创新影响也不小,对于有能力生产一些高利润产品并维持稳定现金流的企业,还有一定的能力去维持创新,但处境也很艰难。至于一些小企业就没有这个余力了。
请政府拿开干预之手
有专家指出,取消药品统一定价虽然并不意味着取消政府对药品市场的干预,但是确实为药价市场化打开了一扇门。而在市场化模式中,政府将如何定位并把握自己的角色,这也将对医药企业的发展规划形成重要的影响。
世界银行对85个国家曾进行了一项研究,以企业遵从国际质量标准的程度作为度量标准,对市场管制和市场指标两个项目做了比较。结果发现,一个国家的管制越严重,审批程序越多,企业反而越不遵守国际质量标准。他们还发现,随着审批程序的增多,污染并没有减少,中毒事件发生的概率在上升,地下经济、地下就业的比例在增加,但是企业的盈利并不增加,就是因为增加了大量非正常的交易成本。最近披露的有关2014年世界药品安全犯罪案件有1.1万件,光是流通、监管领域查办的职务犯罪就2286人,这些都是与管制有关的。
张维迎在谈到医药行业的乱象与改革时曾公开表示:“我感觉现在的医药行业比较乱,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政府管得多。政府管制不仅自己失败,最大的麻烦还是破坏了市场声誉机制。如果每个企业、每个人都特别重视自己的声誉,就不需要政府管制,反之则需要管制。一开始管制多的话,企业会注重声誉,但是管制得过多之后,企业也就不重视了。如果真正想让市场能有效运作,使医药市场更值得患者、病人信赖,最重要就是要放松管制。当然,这是一个过程,不是说一下子都废除管制,一定要给大企业有品牌的成长空间,最后由他们去主导市场秩序。”
对于必要的重大疾病药品一定要严加控制。“政府要做监控者而不是实际操作者,”史立臣认为,“每一个国家、省份都有自己的疾病谱,国家据此所确定的发病率较高的重大疾病,政府一定要做好控制,如中国发病率最高的肿瘤、心脑血管疾病以及糖尿病。但是目前这些疾病的核心治疗产品都是进口的,而我们在与外国医药企业的价格谈判机制还没有形成。”对于同一款产品,我国进口药品价格往往高于其他国家地区,就是因为没有形成有效的价格谈判机制,而采用外国药企申报的价格。
此外,对于医药行业的市场发展也需加以引导。黄屹认为,要实现药企利益与病患利益的平衡,就需要加强目前医药企业的淘汰力度。“中国目前有4000多家医药企业,而美国只有200多家。很多的药企都是县级的小企业,产品只能辐射到县。如果能够通过提高生产标准等方式,把医药企业减到1000家左右,让有实力、产品比较优秀的企业市场加大,减少边际成本。药企能够增加收入的同时,百姓也可以享受更实惠而质优的药品。
而在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卫生费用纳入GDP的考核方式使得医药企业竞争必然面临政府保护以及区域割据的问题。“以药房托管政策为例,虽然有很多大型药企都有自己的连锁药店,但是他们却很难获得药品托管的委托,就是由于涉及地方财政收入的问题,没有人愿意把这个收入让给其他地区的企业。所以还要尽量减少政府的干预。”史立臣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