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食药改革胶着 两省份逾期一年未交卷
6月16日讯 “还没有接到方案,我们还是按照原样子工作。”6月11日,宁夏平罗县食药监管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对南都记者说。
截至今年6月,全国由上而下进行食药监管体制改革已一年有余。按照国务院给出的改革时间表,省一级政府部门要在去年6月完成改革,市、县两级则分别在去年9月和12月完成。但据南都记者根据公开资料梳理,在逾期一年后,31个省(市、区)中,天津、宁夏两个省级食药监部门至今未公布“三定”方案,全国多地市县级的改革也在缓慢推进,明显滞后。按照国务院的设想,食药监体制此轮改革的重点在于关口前移,监管力量下沉到基层。但由于各地推进缓慢,基层监管力量难以落实,甚至面临着“名义上加强,实则削弱”的尴尬局面。
天津宁夏仍未公布“三定”方案
去年3月,新一届政府成立后,国家食药监总局的“三定”方案成为第一个通过的机构改革方案。
国务院对改革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指导意见》列出的地方食药监机构改革时间表,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工作,原则上分别于2013年6月、9月、12月前完成。
也就是说,省级部门要在去年6月完成改革,市一级部门改革期限是去年9月,县一级部门则为去年12月。
然而,由于各地食药监管体制不一、情况各异,同时涉及多个部门经费、人员、设备的划转,推进改革的难度并不小。
根据南都记者统计,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天津、宁夏至今仍未发布省级改革的“三定”方案(定职责、机构和编制)。“三定”方案的发布,一般意味着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此外,仍有一些省(区、市)未出台改革完善市县一级食药监体制的指导意见。
尽管国务院的时间表,只是“原则上”要求,为各地留有一定的自主权,但这样的改革进度,仍明显滞后于原来的设想。
根据南都记者梳理,按照国务院的时间安排,赶在2013年6月出台省级三定方案的,仅有甘肃、山西、河北。其余的大多数都集中在下半年才陆续公布三定。新疆、云南、西藏甚至在2014年的上半年才公布。此外,至今仍未公布三定方案的还有天津和宁夏。
基层食药监管面临“人少事多”
省级层面的改革已推迟,市、县级的改革工作更难以如期开展。
5月6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召开食品国家监督抽验发布会。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监管二司司长张靖坦言,目前“最需要、最迫切的是尽快完善食品药品监督体制,从目前推进的情况来看,有一些地方进展缓慢,尤其在农村,基层的监管力量不到位”。